cover_image

强化与经贸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2年04月26日 11:31

强化与经贸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陈雨松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

“十三五”时期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

保护成绩斐然

“十三五”时期,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强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立法。在配合完成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修订的同时,推动出台《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二是双边知识产权谈判与交流成果丰硕。结束谈判并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完成谈判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包含知识产权规则的自贸协定,组织召开与欧盟、日本、俄罗斯、瑞士等的双边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顺利开展。三是在知识产权多边舞台主动发出中国声音。推动成立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牵头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工作组会议,推动世贸组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落实。四是知识产权服务和产品“走出去”取得实效。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体系,成功举办中国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持续在国际知名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不断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五是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推动实施《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组织制定《B2C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规则制定指南》行业标准,举办中国电子商务大会电子商务法论坛,研讨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六是特殊经济区域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鼓励自贸试验区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七是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不断完善。依托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发布知识产权最新动态与知识产权国别环境指南,稳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系统建设。

“十四五”时期经贸领域知识产权

所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树立新思维、采取新举措。

一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正在经历大变革、大发展。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技术创新为载体的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多双边经贸关系中的关注焦点。当前各国的竞争,既是技术创新的竞争,也是知识产权规则的竞争。而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影响下,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挑战。一方面,发达经济体认为现有规则体系力有未逮,希望构建更高标准、更为严格的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需要在维持现有多边规则体系的基础上掌握更多的话语权,以期建立符合自身经济发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规则体系。

二是发达国家不断以知识产权为由对我国施压或采取单边限制。发达经济体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长期关注,定期发布《特别301报告》《第三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情况报告》等,持续关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水平。部分国家以进口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为由对我国企业开展“337”调查等。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主导权竞争,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规则和标准,促使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三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始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提出“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都要求从思想和行动上实现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转变。一方面,与国际高标准保护接轨,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的制度功能,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取得新成就。另一方面,立足国情,平衡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构建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十四五”时期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

重点任务

经贸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强化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推进双边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不断夯实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知识产权磋商合作。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落实《中美经贸协议》。充分利用与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建立的知识产权磋商对话机制,合理处置主要贸易伙伴提出的知识产权诉求,对等提出企业知识产权诉求,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二是持续在多边平台讲好“中国故事”,提出“中国方案”。积极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平台,加强与各方的政策业务交流,宣传知识产权发展的“中国实践”,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经验”,提出知识产权规则的“中国方案”。

三是进一步推进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谈判和规则构建。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快生效,通过协定履约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加快推进中日韩、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研究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经贸规则构建。

四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预警和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积极通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知识产权国别环境指南等,为企业提供国际知识产权最新动态和风险预警。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工作,并通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系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维权援助服务。继续在国外知名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聘请专家为参展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探索“线上办展”知识产权服务站的设立方式。

五是依法平等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问题,以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法保护权益为着力点,营造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六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和产品“走出去”。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骨干文化贸易企业,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和产品“走出去”。

七是继续发挥特殊经济区域制度优势。不断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围绕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区内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培育,推进区内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港)开展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实践,积极向全国和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来源·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辅导读本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