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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夯实事业发展人才基础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2年05月23日 11:05

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夯实事业发展人才基础


王岚涛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司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路径指引。

“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

取得的成就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坚实的人才保障,“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实现了人才资源总量大幅增加、人才能力素质稳步提高、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才使用效能显著增强等目标。知识产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国家职称体系经济系列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全国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总量大幅增加,达到69万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五个一批”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效果显著,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规模、结构和层次符合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分布适应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能够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与保障,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在全国19个省(区、市)批复成立了26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其中,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3家。平均每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举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近50期。各培训基地积极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已成为人才培养工作重要平台和品牌,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全面加强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地方需求,统筹开展地方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2018年以来,紧密围绕地方工作实际设置有关课程内容,采用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实务操作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邀请国内知识产权行业和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进行授课,开展了若干次面向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的大规模轮训。除面授培训外,加强通过网络方式开展地方行政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轮训针对性,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

面临的形势和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关键五年。时代呼唤人才,人才造就伟业,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需要以更加积极的政策、更加明确的任务、更加有力的举措,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让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要坚持党管人才,注重需求导向、质效并重、系统推进。全面整合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资源,建立知识产权全领域人才协同发展机制,构建和完善符合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让“人才链”能够满足知识产权各领域、各环节、各层次的各类需求。加强人才高质量培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供给,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提升人才使用效能,着力打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高端平台,全方位提高人才能力素质和水平层次。打造一支规模达到100万人左右,结构不断优化、素质稳步提升的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

重点任务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部署,“十四五”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

近年来,高水平知识产权实务人才需求与日俱增,现有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数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全球化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为此,需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事务应对能力、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需要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理论扎实、知识产权实务技能丰富,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具有一定外语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

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依程序设置交叉学科门类下的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点。加快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鼓励和引导高校结合自身优势设置知识产权专业方向。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等项目,推动知识产权课程纳入理工科高校必修课程。继续支持共建知识产权学院,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打造知识产权精品课程。

(二)稳步推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

为实现培养更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的目标,“十四五”时期,要新设立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探索由高校、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培养模式,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培训基地布局,提升培训基地质量。推行人才培训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可复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培训试点项目,推广开展“递进式”系列培训。打造一批开展效果突出的培训基地特色品牌项目,加强支持和宣传力度,完善项目质量评估机制和成果推广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效果和效益。

(三)推动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关注经济系列职称改革推进情况,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做好衔接配合,做好培训规划,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调研,继续赴有关部委、央企了解相关做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摸清地方需求,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职称考评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组建考试专家库,组织专家组修订职称考试大纲和教材。继续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加大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力度

要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知识产权发展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提供战略层面的咨询建议。要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研究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交流,开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鼓励引导高校、社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支持地方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工作,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细化知识产权专家库分类,健全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传统知识、传统文化等领域专家类别。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型、荣誉型,切实精减人才“帽子”,优化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等的培养和使用,打造一支“高、精、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持续推动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线上线下轮训。扎实推进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网络培训,在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设置行政管理人员轮训专区,新上线远程精品课程100门。针对企业、服务机构等个性化需求,支持引导知识产权网络培训市场化项目健康发展。指导地方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地方行政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实现全员轮训。

(六)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继续加大外派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一方面,在培养资源上予以倾斜,更加重视国际化人才的实践锻炼和运用。继续大力向知识产权国际组织推送人才,力争进一步提升中国国际职员的数量和层级。另一方面,要充实现有人才队伍,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类型。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现代化水平,加大国际化人才的知识更新,鼓励其参与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的研究,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现代化。

来源·《“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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