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质生产力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张鹏: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提要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质生产力的结构承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迫切需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业政策属性,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上下游产业的协同以及产业集群的耦合内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就历史维度而言,主要知识产权强国将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作为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公共政策工具,我国更加强调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对专利制度等知识产权制度的产业政策属性认识不足。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结合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下,以要素禀赋结构为切入点,分析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比较竞争优势的形成与发展。在上述基本定位的基础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战略思路是,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产业链发展、以主体和客体新型耦合关系为核心的专利协同运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进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关 键 词
新质生产力 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素禀赋结构 比较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运营
引 言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新质生产力的提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丰富和完善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与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自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并将新质生产力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理论以来,站在中国经济的新环境和全球竞争发展的新趋势维度理解新质生产力,并以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思考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走向,成为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重要内容。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路径,这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提升指明了方向。迫切需要我们以新质生产力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分析知识产权运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基本定位,进而探讨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营战略思路。
一、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与要点
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最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一直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为核心内涵。202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的基本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在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由此可见,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伴随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产业的部署。我国在产业结构方面的差距是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的重要现实背景。经济学家研究表明,决定产业机构的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照市场汇率计算,2019年美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6.5万美元,而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刚刚超过1万美元,双方的产业结构基本互补。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为主要抓手。如表1所示,目前我国各地有关新质生产力的政策亦将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作为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
新质生产力概念的不断深化凸显了科技创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核心位置。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并且特别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同时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就新质生产力的具体内涵、鲜明特点、重大意义、发展路径等作出深入而系统的阐释。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部署迫切需要研究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的内在联系。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对新质生产力作出进一步阐述。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科技界委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科教兴国强国的抱负,担当起科技创新的重任,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我们通常将科技创新理解为两个方面:基础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研究,这两个方面对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体现了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度重视。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知识产权制度在包含基础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研究在内的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的作用,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的内在联系,运用知识产权运营的制度安排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综上所述,新质生产力包含新型劳动者、新型劳动对象、新型劳动工具等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新型要素,并且这些新型要素全部与科技创新存在紧密关系。其中,劳动者并非传统的以简单重复劳动为特征的普通技术工作者,而是以创新能力为基础、以创造性劳动为特征、以创新性成果为输出的新型劳动者;劳动对象并非传统的原材料、零部件、标准化工艺等实体性劳动对象,而是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信息、网络等以新型基础设施为支撑的新型劳动对象,新质生产力的劳动对象体现为非物质形态的新材质;劳动工具并非工业时代的蒸汽机等传统生产工具,也并非信息时代的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生产工具,而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物联网、机器人等新型劳动工具。可以说,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承担创造性劳动的新型劳动者、数据化的新型劳动对象和人工智能化的新型劳动工具,无一不具有科技创新的本质属性,无一不凸显科技创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核心位置,迫切需要从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的内在联系加以分析。
二、知识产权制度与产业创新关系的历史观察
在五千多年的文化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闻名于世的科技成果。在近代以来,由于我国错失了两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而逐渐由领先变为落后。以四大发明为代表,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取得了科技创新的伟大成就,然而多次科技和产业革命未起源于中国,这是我们需要从生产力发展特别是产业创新的基本原理层面加以分析的重要问题。总体而言,我国在绵长的历史中没有形成作为创新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制度,进而未能通过激励机制促进社会主体选择创新的经济行为,未能实现“制度→约束激励→经济行为→经济效率→竞争优势”的产业创新逻辑。
(一)四大发明等古代科技史成就及原因
中华民族是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民族,我国古代科技创新活动比较发达,四大发明代表了我国古代科技史上最为重要、最具影响力的科技成就。据统计,在16世纪以前世界上最重要的300项发明和发现中,中国占173项,远远超过同时代的欧洲。我国古代科技水平长期居于世界领先位置,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繁荣与社会昌盛。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在其所著的《世界经济千年史》中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古代时期长期牢牢占据世界经济文化中心的位置,18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仍然高达33%,而当时西欧的国家经济总量占比只有23.6%,美国和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占比分别只有1.9%和3%。按照《自然科学大事年表》的统计,中国古代重大科技项目在世界所占的比例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占57%;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1年,占50%;公元1年至400年,占62%;公元401年至1000年,占71%;公元1001年至1500年,占58%。正如英国学者李约瑟博士所述,中国是一个发明的国度,现代西方世界应用的许多发明都来自中国,中国在3世纪至13世纪保持在西方国家望尘莫及的科技水平,许多发明和发现往往早于同时代的欧洲。
四大发明不仅对我国经济、军事、文化等产生了较大的作用,而且给全世界尤其是正在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带来巨大影响。我国的四大发明传入欧洲,一方面为欧洲文艺复兴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成为欧洲资产阶级发展的必要前提。马克思曾经高度评价中国古代文明:“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了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火药、指南针分别对战争、航海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改变了作战方式,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造纸术为人类提供了便利实用、经济有效的书写材料,产生了文字载体革命;印刷术促进了文化传播,改变了只有少数人才能读书的状况。四大发明对世界经济、文化、科技、政治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四大发明为什么会在我国出现?特别是,四大发明为什么会在我国没有现代创新激励制度的背景下出现?这很大程度上与我国人民的创新创造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有密切的关系。李约瑟博士指出,古代和中世纪的中国哲学表明,中国人对自然能做很好的推测,而且中国的很多经验性的发现(其中有很多改变了世界)表明中国人能做很好的实验。林毅夫教授进一步说明,工业革命以前,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在以经验为基础的技术发明方式方面占有优势,这是其经济长期领先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在工业革命以前,以工匠和农民经验为主要来源的技术发明是生产过程的副产品而非发明者具有经济动机的、主动的、有意识的活动结果。创新主要依据经验对现有技术作小修正而产生。从概率上,一个国家的人口规模越大,各类发明者“试错和改错”的实践经验越多,技术发明和创新的速度就越快,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就越高。可以说,我国人口总量自古以来远高于欧洲,这使得以经验为基础的技术发明方式具有强烈的优势。相比中国,欧洲当时人口规模较小,工匠和农民的数量和生产实践经验较少,因此在经验型技术创新中处于劣势。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古代重大科技成就具有一定的法律背景,四大发明中的三项在我国发明高峰期的北宋时期成熟或者问世。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北宋有相当完备的“科技发明奖励法”以及对科技发明重奖的策略,致使“吏民献器械法式者甚众”(《宋史·兵志》)。
(二)“李约瑟之谜”的基本含义与原因分析
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为什么四大发明的创新没有进一步延续?为什么近代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这个问题一定意义上集中于“李约瑟之谜”。“李约瑟之谜”又被称为“李约瑟之问”,是基于制度和交易费用的新经济史论中的重大论题,是理解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兴衰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1733年,凯伊发明了“飞梭”,大大提高了织布速度;1765年,哈格里夫斯发明了“珍妮纺纱机”,揭开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1785年,瓦特制成了改良蒸汽机,人类进入蒸汽时代,开启了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历程。英国抓住了第一次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的机遇,用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生产,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工业革命不仅对英国的综合国力成长具有直接影响,而且对全世界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让世界经济进入指数增长的阶段,使得我们成功摆脱“马尔萨斯陷阱”。与之对比,16世纪到17世纪初,中国的科技成果在世界重大科技成果中的占比一直是54%以上,但是到了19世纪占比仅为0.4%。应当说,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末,以牛顿为代表的科学家,在天文学、物理学等领域带来了第一次科学革命,把中国的科技水平远远甩在了后面。李约瑟博士对中国古代辉煌的科学技术水平表达了深深的仰慕,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十分光辉灿烂,许多发明和发现往往早于同时代的欧洲,而为什么后来却未能得到持续发展;为什么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诸多学者针对“李约瑟之谜”这一问题作出了回应。西方传统理论将科学革命的产生归结为制度原因,但是正如熊彼特所述,“所谓‘资本主义的新精神’这样的东西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旦我们认识到纯粹的封建主义和纯粹的资本主义是我们自己的头脑凭空捏造出来的东西,那么,是什么把封建经济转变成了资本主义经济这样的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封建社会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胚芽。”由此可见,运用法治精神、产权精神、契约精神等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解释科学革命和科技革命的产生原因是舍本逐末。马克思·韦伯将近代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的原因归结为宗教原因,认为中国的儒家思想反对专业化,反对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训练与经济实践。李约瑟也提出,中国的官僚体系重农抑商,因而无法将工匠的技艺与学者发明的数学和逻辑推理方法相结合是中国未能自发产生科学革命的原因。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文一教授认为,“对‘李约瑟之谜’的答案已经很清楚:因为中国自从秦始皇实现大一统以后,就铸剑为犁,不可能再面临春秋战国时代那种规模与对等级别的国家竞争体系了”“由于科技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战争和军备竞赛,因此在国家竞争体系的推动下才能高速发展”。林毅夫教授则认为,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原因不在于恶劣的政治环境抑制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创造力,而在于中国的科举制度所提供的特殊激励机制,使得有天赋、充满好奇心的天才无心学习数学和可控实验等对科学革命来讲至关重要的工作。由于科举制度的阻碍而导致对自然现象的发现仅能停留在依靠偶然观察和原始科学的阶段,我国未能及时实现向以科学与实验为基础的现代发明方式的转变,中国与西方的技术、经济差距迅速扩大。
结合“李约瑟之谜”的基本含义与原因,对比四大发明等古代科技史的成就可以得出,制度框架的改变带来激励结构的变化,制度变迁改变了合作行为的收益(例如契约的依法执行),提升了发明和创新的激励(专利法),改变了投资于人力资本的收益(建立制度以整合复杂经济体中分散的知识),降低了市场的交易成本(创设司法体系以降低契约的执行成本)。“李约瑟之谜”的关键在于竞争背景下的制度激励方向以及有效性问题,能否通过制度将科技创新用于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并基于上述驱动作用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表面上中国的落后是技术上的落后,实质上技术进步尤其是以工业革命为代表的大规模的产业技术进步,是以约束激励机制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制度为基础。制度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而约束与激励机制决定了社会主体的经济行为,进一步影响或者决定全社会的经济效率。
三、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原理考察
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结合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下,以要素禀赋结构为切入点,分析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比较竞争优势的形成与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可以分为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四个阶段,我国正处于由要素驱动发展和投资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转变期。应用迈克尔·波特提出的国家竞争力模型可以发现,英国在19世纪前半叶进入了创新导向阶段,德国、美国、瑞典在21世纪先后进入创新导向阶段,日本、意大利在21世纪70年代进入该阶段。
(一)我国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
我国产业发展可大致分为如下阶段。第一,建国初期:重工业优先发展建立了国防和现代工业的发展基础。在该阶段,我国处于西方国家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的冷战国际环境,不得不以重工业作为建设重点,重工业的发展为此后的工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二,改革初期:资源、劳动力驱动发挥比较竞争优势。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的竞争优势,产生了极大的经济增长效应。据统计,1978-1984年我国农业总增长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贡献率为46.89%,远高于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农业生产要素价格等其他因素的贡献。第三,扩大开放:投资规模驱动发挥比较竞争优势。1984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经济特区和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同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中国对外开放政策进入扩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的经济流量越来越大,资本的年积累率高达国民生产总值的40%左右。可见,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我国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方式,发挥了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第四,20世纪90年代以来:技术对竞争优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技术后发优势发挥积极作用。许多研究证明,购买国外专利技术的成本仅为技术研发成本的约1/3,同时购买的国外专利技术多是经过市场验证具有商业价值的成熟技术,这一技术后发优势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技术运用与组合能力的提升,技术运用与组合在竞争优势中起到一定作用。
现阶段我国经济呈现与众不同的显著特点,表现为生产要素、投资于创新“混成驱动”,未来将依靠创新驱动前行。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劳动力和投资规模对于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受到制约,技术后发优势日益减弱,需寻找新的产业比较竞争优势。如图1所示,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我国竞争优势经历了从要素驱动到投资规模驱动的历史进程,现在进入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在我国工业化中期向中后期过渡的阶段,依靠基本生产要素投入、投资拉动、模仿等手段驱动经济增长的动能已经明显不足,需寻找和建立新的产业比较竞争优势,产权化的创新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二)因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有必要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产业化体系建设的内在联系,进而运用知识产权运营的制度安排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从历史维度观察,诞生于欧洲的早期知识产权立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发展于美国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仍然是市场利益的直接驱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进一步演变成为国家竞争力特别是国家产业竞争力的工具。知识产权制度被称为制度文明的典范,对于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文化繁荣、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事实上,建构文明社会的法治,通过科学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多财富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解决人类社会基本矛盾最人性、最公平、最合理的方式。在这一方式背景下,自知识产权作为拟制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知识产权这一拟制的民事权利制度伊始,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一直存在激烈争论。
知识产权功利主义价值观随着经济分析法学的兴起被广泛认可,知识产权作为通过权利配置激励信息生产传播的制度工具,促进创新创造者和其他知识产权主体在知识产品的传播中获得足以激励其创新创造投资的回报。虽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一直存在着智力劳动者对其劳动获得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自然权利的自然权利理论、智力劳动者在创新性成果上凝聚了其个人意志的人格理论、以智力劳动者与社会公众的契约为基础的契约理论等解释路径,但是从国家产业发展而不是从个人权利出发阐释知识产权的产业政策理论,将知识产权视为促进技术和经济进步的制度手段,强调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综合效果,具有更强的解释逻辑。亦即,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具有激励和保护知识创新、促进和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功能。所以知识产权法常被称为“创新之法”“产业之法”。创新发展是我国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核心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讲,创新驱动就是知识产权驱动,知识产权制度本质上就是产业政策安排。
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构建产业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机制,解决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产业创新投入的市场失灵问题。为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有效激励创新投入,这一点需要充分考虑创新投入的市场失灵问题。创新投入的市场失灵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创新投入的市场外部性问题非常突出。一旦一项发明被创造出来,如果其他人无须投入成本就可以无偿使用这一发明,这意味着创新者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无法获取利益,那么将大大减少创新带来的回报,从而降低创新动力。有学者指出,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由于市场失灵,竞争激烈的市场就不能为创新者提供足够的激励,推动其进行高成本和高风险的创新投资。因为个人回报比社会回报少,某些发明会因为缺乏个人回报而无法产生,而这些发明的社会回报会证实创造这些发明所需的费用是合理的。第二,创新投入的“不完全信息”问题非常突出。如果没有专利制度或者专利制度的信息公开功能,那么诸多发明将处于秘密状态,与发明有关的信息将难以进入公有领域,从而导致“不完全信息”的问题,大大增加全社会重复研发的成本。只有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公开创新从而实现创新发展的决策工具功能,才能让全社会的创新创造在更高的基础上进行,从而降低创新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第三,创新的公共产品与不完全竞争问题非常突出。经济学家将技术和知识归入公共产品,技术和知识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可能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技术和知识属于可以同时被多人使用的非竞争性公共产品和人们均能自由使用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意味着企业不可能独占全部回报,这种市场失灵将会导致企业研发投入低于社会最低水平,从而降低创新效率。
专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并激发或者恢复对知识成果的投资动力。创新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创新需要较高的投入,同时承担较高的机会成本。如果不能充分保障创新者的创新收益,那么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就不会有新的创新者对创新创造进行投资,从而出现社会创新创造投入不足,由此产生创新发展中的市场失灵问题。专利制度就是通过赋予创新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独占权,纠正市场失灵和创新不足。专利制度的核心就是在于构建产业竞争力的激励机制,解决产业创新发展中的市场失灵问题。
四、以新质生产力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运营洞察
在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所具备的内在耦合关系的基础上,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技术在生产力系统中的融合运用和对生产力系统的全方位渗透,这对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将新技术以相互融合的方式全方位、全链条渗透于生产力的整个系统中,以实现生产力系统的整体质态跃升。在上述基本定位的基础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战略思路是,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产业链发展,以主体和客体新型耦合关系为核心的专利协同运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进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一)专利导航机制:产业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
我国已经形成了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该发展机制的探索起源于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政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周年评估得出专利导航积极引导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有力支撑了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结论。在此基础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专利导航的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就其原理而言,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创新发展决策工具功能。
在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下的产业发展方面,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人工智能辅助创新背景下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优化方案。21世纪相继出现了三个互相联系又略有区别的新时代,即网络社会时代、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三者共同构成了新的社会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将改变甚至颠覆人类现存的生产工作和交往方式,由此出现一个以新的技术结构支撑新的社会结构的人类新时代。目前,人们已经逐步将人工智能应用于辅助发明创造过程中。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导向下,特别是在开放式创新的环境下,需要分析在人工智能辅助创新的过程中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的内在影响,评估人工智能的应用对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的优化方向。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要方向,是加快“造新链”的关键所在,建议聚焦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空天开发等前沿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未来产业技术攻关、创新联合体和场景示范工程。这需要深入研究分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在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特别是研究如何运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对未来产业发展的支撑性技术创新提供有效支持。
(二)专利转化机制:产业链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
产业链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在于,通过多种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的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科技成果应用的交易成本,维护科技成果应用的交易安全,提高科技成果应用的交易可预期性,将知识产权作为产业上下游利益分配和利益分享的关键机制。对于产业链上下游而言,通过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分享,激励创新,并实现产业上下游的利益分配。对于高度不确定性,尤其是不可知的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交给市场,这也是新质生产力对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核心。以产业链为视角,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化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上下游利益分配和利益分享。
产业链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举措在于,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并结合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发挥知识产权相关协会作用,创新组展方式,打造若干有影响力的、有特色的展会品牌,促进知识产权资源和服务资源对接。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专利许可声明、定价、对接等服务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开放专利许可活动,降低许可交易的风险和成本,提高许可效率,提升开放许可制度运行效能。
(三)专利协同机制:产业集群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
产业集群视角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在于,提升专利池、专利联盟等专利运用方式,形成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产业集群是指具有鲜明的协同创新特征,以新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为牵引,以创新资源网络化协同为核心,以“四链”深度融合和创新生态优化为关键,能有效发挥产业规模效应、资源集聚效应、创新协同效应,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规模化发展。传统的协同运用机制包括专利池和专利联盟,已经难以适应开放式创新的新形势要求,有必要升级为专利协同运用机制。
专利池的本质属性是专利的集合。通过将有关的系列专利集合起来的方式,发挥专利的聚合效应,促进专利的复合性价值充分发挥,进而实现系列专利集合的综合实力。
专利联盟是多个企业通过集中管理专利的方式构建相关专利技术的纽带,进而实现彼此分享专利技术的创新型企业集合,强化成员企业在产业竞争格局的综合竞争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国知办函管字〔2015〕192号)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定义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而自愿结盟形成的联合体,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型产业协同发展组织。”
如图2所示,专利协同机制是为了打造产业创新生态而形成的专利集合、创新型企业集合之间的高度耦合。专利协同运用机制更加强化集中管理专利模式,将专利池、专利联盟的组织形式内在耦合,从而实现机制内知识产权共享共用、利益分享。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成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新导向。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和战略思路是“一个切入点、两个作用力、三个着力点”,即以要素禀赋结构为切入点,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运用专利导航机制促进单个产业特别是单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专利转化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共同发展,强化专利协同机制将专利池、专利联盟的组织形式内在耦合,加强产业比较竞争优势,以知识产权运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结 语
回顾历史,我国从恢复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到升级生产力,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回溯人类文明发展史,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一切社会变迁的终极原因。纵览我国的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生产力发展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特征,形成了从旧质到新质、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建设全面恢复了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对外开放有效解放了生产力;进入新时代,迫切需要通过创新驱动发展系统升级生产力。
立足当下,专利制度从激励科技创新的法律制度到促进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耦合关系日益紧密。主要知识产权强国将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作为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公共政策工具,我国更加强调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对专利制度等知识产权制度的产业政策属性认识不足。从“四大发明”等古代科技史的辉煌成就到“李约瑟之谜”的困惑与无奈,创新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制度供给缺乏是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未能对社会主体的经济行为乃至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率产生充分的正向促进是这一变化的关键要点。在这一逻辑之下,构建因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创新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切入点。特别是,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结合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下,以要素禀赋结构为切入点,分析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比较竞争优势的形成与发展。
展望未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成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新导向。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构建产业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机制,解决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产业创新投入的市场失灵问题。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强调各种类型的技术在生产力系统中的融合运用和对生产力系统的全方位渗透,这对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将各种类型的新技术以相互融合的方式全方位、全链条渗透于生产力系统中,实现生产力系统的整体质态跃升。基于此,需要以要素禀赋结构为切入点,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特别是,运用专利导航机制、专利转化机制、专利协同机制的系统性产业政策部署,在促进单个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共同发展,协同形成产业比较竞争优势,以知识产权运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知识产权》2024年5期
责任编辑:武伟
编辑:梁艳超
审读: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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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