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资讯

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的构建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理事会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初步确定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反映。


电话:010-61073484

传真:010-61073455

电子邮件:shoujingjing@cnipa.gov.cn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