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1日
中知研发〔2021〕25号
各分支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民函〔2021〕32号,以下简称《清理整治工作函》)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人发〔2021〕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清理整治工作函》及《通知》要求,清理整治范围为研究会下设分支机构,即:专利委员会、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国防知识产权委员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和知识产权鉴定专业委员会。
二、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5月初-12月底。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清理整治工作函》要求,深刻领会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重拳整治造成恶劣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从重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和借评选评奖搭车收费行为。
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及《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政策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
全面汇总摸查今年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逐项排查是否违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尽早消除违规隐患。已经违规开展的,要立即叫停,进行整改,消除不良影响。
(三)实行惩戒处理
对于已经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搭车收费、整改不到位的分支机构,研究会将按照《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撤换主要责任人、撤销分支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把清理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党建和业务工作重点,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严格遵守研究会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清理整治效果,对以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能够主动整改、消除影响的,将视情形从轻处理。
二是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分支机构分别于5月12日、8月6日、11月15日前将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情况电子件(应包含政策法规学习情况、全面摸查情况、本年度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及整治情况等内容)及调查表(附件1)报送至研究会,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请于5月12日前报送至研究会。
特此通知。
附件3 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
联系人:杨 丹 61073468 赵瑾璐 61073466
邮 箱:cips198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