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知研发〔2021〕39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21年8月至11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知识产权类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深刻展现在党的领导下知识产权事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反映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面貌。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社会征集两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开展。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作为推荐单位之一,特面向会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类视频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百年创新精神,享知识产权成果。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8月—9月。

作品评审时间:2021年10月。

作品展播时间:2021年11月。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展示知识产权的时代价值和重要意义。可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展现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知识产权行业模范党员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可围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描绘知识产权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上的积极作用;可聚焦典型事件,挖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也可讲述人民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享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果的身边故事。

(二)形式要求。本次征集活动作品为视频作品,长、短视频均可。短视频作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90秒。微电影、微动漫、纪录片、公益宣传片等长视频可放宽时长限制,但最长不超过30分钟。如因视频制作条件限制,也可提交相应类型作品的创作脚本,但脚本不参与一、二、三等奖及最佳人气奖的评选。对优秀脚本,将依需要组织拍摄,并以其他方式进行奖励。

(三)格式要求。大小:不超过1G;格式:mov,mp4,m4v,mpeg,mkv,flv,f4v;分辨率:1920x1080。

(四)版权要求。征集的作品需为参赛者原创。参赛者应确定对作品具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应确保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法律纠纷,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赛者同意免费授予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作品提交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

参赛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四、报送方式

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申报作品数量不受限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视频作品发送至cips1985@126.com,投稿文件名格式:【知识产权类视频作品】姓名+作品名称。

五、推荐方式

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提交的所有征集作品经过形式评审后,由研究会统一推荐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类视频作品评选活动,同时推荐作品将在研究会“科普中国”云账号上分批次展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最佳人气奖,不设物质奖励,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其中

一等奖:5名(专家评审评出);

二等奖:10名(专家评审评出);

三等奖:20名(专家评审评出);

最佳人气奖:10名(社会公众评出,可与一、二、三等奖重复);

奖项评选时,征集的同系列所有作品计作一个获奖单位。

特此通知。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1年8月30日     

 

联 系 人:杨 丹    李 蕊

联系电话:010-61073468   61073464

电子邮箱:cips198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