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知研发〔2021〕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现面向单位会员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研究会单位会员(在2021年10月31日前加入的单位会员也可申报)。

       2.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3.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4.具备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公众创新思维和能力,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5.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

       6.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7.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

       8.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9.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三年。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研究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10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候选单位,经研究会审核遴选后,择优推荐。

       2.初评。中国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科协组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三、报送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5日前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kpjd.cast.org.cn)开通账户,联系研究会获取“申报邀请码”后,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特此通知。

       附 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1年 10月26日 

联 系 人:李蕊、赵瑾璐
联系电话:010-61073464、61073466
电子邮箱:cips198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