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2021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9日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发〔20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的任务要求,进一步落实2021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工作交流会会议精神,加强交流互鉴,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发展新格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2021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统计事项及时间范围
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会员基本信息,学术研究与交流、主办期刊、培训、论坛、奖项、国际交流等情况。
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统计情况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要点
结合地方实际和本单位具体情况,总结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列出2022年工作要点。
(三)工作建议征集表
1.对研究会贯彻落实《纲要》和《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研究会其他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及说明
(一)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cips1985@126.com。
1.《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统计调查表》word版文件、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
2.《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要点》word版文件。
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工作建议征集表》word版文件。
(二)有关说明
1.研究会将统计、汇总有关内容,编辑形成《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综合统计年报》,并向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发布。
2.各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是自身组织建设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真实反映,也是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参考,研究会将把这些情况作为今后委托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培训会议、咨询鉴定、职称考试评审、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等一系列工作的主要依据。因此,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送工作,确保报送内容全面、准确、可信。
特此通知。
附 件:1.全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统计调查表
2.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要点格式体例参考模板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杨 丹 010-61073468 赵瑾璐:010-61073466
邮 箱:cips1985@126.com 网 址:www.cnip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