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分支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3日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发〔2021〕66号
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分支机构行为,提高分支机构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客观、准确、系统的总结2021年度分支机构工作,经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分支机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和范围
(一)考核内容
按照《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2021年度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1)内容及指标,对分支机构2021年度工作进行量化考评,重点考察了解各分支机构自身建设、学术交流、服务会员等工作举措及成效。
(二)考核范围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已成立的分支机构。
三、考核方式及进度安排
(一)各分支机构自评
2021年12月17日前,各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总结2021年度工作情况,列出2022年工作计划。对照《自评表》指标进行自我测评,填写《自评表》并准备佐证材料(图片及视频资料等),报送研究会。
(二)综合评估
2021年12月31日前,研究会将组织人员对各分支机构报送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对比,结合已掌握的各分支机构日常工作及参与研究会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经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审定后,在研究会范围内进行公布。研究会将对考核优秀的分支机构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分支机构,将根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报送要求及说明
(一)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自评表》WORD文件、PDF文件(签字)。
2.《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WORD文件。
3.《分支机构组成名单》WORD文件。
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cips1985@126.com,逾期未上交的分支机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二)有关说明
1.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做好自评工作。要对照《自评表》指标逐条自查自评,认真准备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齐全,有说服力。
2.工作总结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能反映一年来分支机构整体工作进展及亮点成绩。2022年度工作计划需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规划》各项部署展开。
特此通知。
附 件: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2021年度自评表
2.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格式体例参考模板
3.分支机构组成名单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杨 丹 010-61073468 赵瑾璐 010-61073466
邮 箱:cips1985@126.com 网 址:www.cnip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