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中,设有专章对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进行了战略部署。这为我国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走向更加公正合理指明了方向。

《纲要》要求,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面对经济全球化的逆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为此,《纲要》提出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正是在知识产权领域贯彻党中央关于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方略的具体举措,为我国未来参与各种知识产权国际谈判确定了基本原则和努力方向。此外,《纲要》还对我国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作出了安排,包括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深化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全面对外开放,扩大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影响力。

《纲要》同时要求,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一方面,是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纲要》提出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另一方面,《纲要》还特别强调要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这将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一带一路”合作添砖加瓦。此外,《纲要》还要求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这正是现代“治理”理念所强调的,全球治理不能只依靠各国政府和政府间组织,而是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私营机构以及公民的作用,实现“多元共治”。

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纲要》规划了未来十五年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蓝图,知识产权人将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要求,为我国早日从知识产权大国走向知识产权强国再立新功!詹映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