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1日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发〔2022〕21号
各单位会员、各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
根据《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现面向单位会员及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命名条件”;
(二)申报单位须为研究会单位会员或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
(三)同等条件下高级团体会员单位优先。
二、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材料的报送工作,按时报送,并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初步审核
研究会组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参评资格和推荐条件的单位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三)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专家评审组,依照《通知》有关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单位。
(四)公示
研究会将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予以正式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3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会邮箱cips1985@126.com:
1.《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签字盖章版,PDF格式。
2. 体现申报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
3. 体现申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于4月13日前报送研究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收件人:李蕊15210304688),包括《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原件2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活动照片和视频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 件: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0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李 蕊 010-61073464 赵瑾璐 010-61073466
邮 箱:cips1985@126.com 网 址:www.cnip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