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知研发〔2022〕28号

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分支机构规范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人发〔2022〕56号)要求,现就开展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除名存实亡的分支机构,整改不规范的分支机构,激活效能不高的分支机构,着力防范化解分支机构风险隐患,促进研究会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6月。

       三、整治任务

       研究会下设分支机构,即:专利委员会、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国防知识产权委员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和知识产权鉴定专业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另行制定章程的;

       2.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3.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4.拒不服从研究会领导和管理的;

       5.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6.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

       7.未经研究会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研究会名义开展活动的;

       8.财务收支未纳入研究会统一账户管理的;

       9.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0.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1.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2.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13.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根据《通知》要求,发现分支机构存在上述第2、3、4、5、6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研究会将立即予以终止;发现分支机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研究会将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对于分支机构的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研究会将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紧迫感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做好落实。各分支机构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严格对照整治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根据自查情况提出整改举措,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指导监管等情形的分支机构,研究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及时报送情况。请各分支机构于5月16日前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PDF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研究会,于6月8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制度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等)PDF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研究会。

       特此通知。

 

       附 件: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表

                  2.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9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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