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2024年01月05日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发〔2024〕1号
各单位会员,各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于近日开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会员服务项目,研究会作为中国专利奖推荐单位之一(限额推荐),特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推荐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通知》中的“参评条件”;
(二)申报单位应为专利权人;
(三)申报单位应为研究会理事单位以上会员;
(四)每家会员限申报或支持一个项目;
(五)每家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限支持一个项目;
(六)因不符合《通知》中的“参评条件”,导致推荐项目无效的,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二、优先资格
在专家评审打分相同的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一)申报单位为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
(二)联合申报的单位中含研究会会员数量较多的;
(三)有其他研究会单位会员或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作为支持单位的(支持单位需在《项目申报函》上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或支持单位承办或赞助过研究会培训班、研讨会、学术年会等活动的。
三、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材料的报送工作,按时报送,并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初步审核
研究会组成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工作组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经过初步审核的项目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三)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邀请各领域有关专家组成专利奖参评项目专家评审组,依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根据专家评审分数,同时参考优先条件,最终确定拟推荐项目。
(四)公示
研究会将通过网站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予以正式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函1份(正式公函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PDF文档);
2.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以上2项存储在两个文件夹内,形成压缩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于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研究会邮箱cips1985@126.com。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其他有关内容可查阅《通知》(见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 项目申报函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杨 丹 010-61073468 赵瑾璐 010-61073466
邮 箱:cips1985@126.com 网 址:www.cnip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