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作出“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的重要指示。2021年9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探索制定地理标志等专门法律法规”。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2023年7月,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围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进行研究,并且把相关提案列为今年全国政协重点提案。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内容,提升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平衡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改革,促进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彭学龙等多位地标领域专家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地理标志专业委员会。研究会秘书处牵头发起专家组成筹备工作组,广泛征集地理标志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面向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及会员单位开展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共收到委员候选人推荐表100余份,经统筹考虑专业领域、地区分布、行业影响力等因素,最终形成地标专委会成立方案,并经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1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地理标志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工作交流会在成都召开。经会议审议,选举产生了地标专委会第一届委员会首批33名委员。其中,甘绍宁任顾问,彭学龙等5人任副主任委员,张健佳任秘书长,张武军等5人任副秘书长,王笑冰等21人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