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关于公开征集团体标准培训合作机构的通知
2025年03月31日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发〔2025〕32号
为做好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团体标准培训工作,更好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团体标准培训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条件
1.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或团体标准相关业务,且成立超过3年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3. 培训组织经验丰富,近3年完成知识产权或团体标准相关培训达1000人次以上;
4. 具有培训市场开发、宣传和招生经验及能力;
5. 具有独立组织实施培训能力,包括教学安排、稳定的服务工作团队等,能够为培训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宣传推广等保障及经费支持;
6. 接受研究会对培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评估以及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研究会关于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服务标准规范。
二、合作内容
1. 立足研究会已发布相关团体标准,提出年度培训计划;
2. 形成全面、详实的培训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主题、目标、对象、师资、内容、招生计划、具体安排、保障等),并组织落实;
3. 每年至少开展1期团体标准专题培训,覆盖人次超过100人次;
4. 配合研究会开展团体标准培训相关咨询、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提交材料
1. 真实性承诺(见附件1);
2.《培训合作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近3年组织和承担知识产权或团体标准培训工作的证明材料等;
4. 依据研究会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附件3),任选其中一到多项相关团体标准制定的2025年度培训计划表及培训执行方案。
四、时间要求
请申请单位于2025年5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cipsxueshubu@126.com。请将相关申请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成压缩包。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培训合作机构申请”格式。
研究会将根据所提交材料对申请单位的业务经验、服务能力、支持力度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确定培训合作机构。同等条件下,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优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10-61073467 010-61073482
附件:1. 真实性承诺
2. 培训合作机构基本情况表
3. 研究会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