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
机构概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这是我国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的重要部署。为主动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同时为新领域新业态创新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目前,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迫切,制度完善迫在眉睫。

       鉴于上述背景,由研究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多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会员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委会)。研究会秘书处牵头,支撑单位华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多家发起单位有关人员成立筹备工作组,广泛征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面向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及会员单位开展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共收到委员候选人推荐表100余份,经统筹考虑专业领域、地区分布、行业影响力等因素,最终形成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委会成立方案及组成人员名单,并先后分别经研究会第八届四次理事会、第八届五次理事会暨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委会旨在聚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领域新业态,加强相关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政策探索和技术运用,完善领域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创新投入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托智能化技术推广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平台优势,凝聚政企研用各方力量,助力强国建设,推动数字中国战略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