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知研发〔2026〕62号

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部署,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压实分支机构主体责任,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有关规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全面开展分支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

       各分支机构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和合规管理意识,组织全体委员学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机构设置、负责人称谓及数量、对外宣传、业务开展等各项工作。各分支机构在研究会党组织指导下开展党建工作,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二、完善机构设置,取消原秘书处相关称谓

       为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研究会修订完善《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并经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撤销各分支机构原有秘书处架构,原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称谓自动废止。各分支机构在宣传报道、业务对接、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中,严禁使用上述已废止的称谓。同时严格控制分支机构负责人数量,分支机构原则上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6人,杜绝超规模配置、违规设置等问题,确保机构设置合规统一、精简规范。

       三、规范财务收支,严格管控业务活动

       各分支机构全部收支须纳入研究会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须提前履行报批手续,未经研究会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开展各项工作必须使用规范全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XXX专业委员会”),外文译名与中文名称一致。严格规范活动冠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活动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世界、全球、国际、高端、峰会等字样。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追责

       各分支机构要切实扛起合规运营主体责任,自觉对标国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从严自查,全面梳理核查本分支机构机构设置、负责人称谓及数量、对外宣传、业务开展等各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规范化建设夯实治理基础、防范运营风险。

       研究会将对各分支机构落实本通知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核查制度学习落实、称谓规范等情况。对拒不执行规定、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分支机构,研究会将依规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责问责等措施,督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附件:《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