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政策新动向
2010年10月10日
自去年发布《美国创新战略》以来,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反映出近期美国更趋注重在国家层面进行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努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政策上不断向发展重点领域、扩大创新保护范围、减少专利积压、提高专利质量等方向倾斜。
2010年7月,美国专利商标局首次提出将制定“21世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回溯至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9月发布的《美国创新战略》,近一年间,美国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其知识产权政策发展的新动向如下:
一、注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战略部署
从发布《美国创新战略》到提出“21世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美国政府日益重视从战略角度对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主动参与和积极部署,通过强调政府机构间的协作,从国家层面整合各种资源,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其在世界知识产权政策中的领导地位。
2010年7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2010—2015财年战略计划草案》,首次提出将制定“21世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该战略主要涉及7个方面的主题:一是知识产权在创新和创造中的作用;二是促进技术创新、转移和商业化;三是激励新技术;四是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正义的知识产权措施;五是与宽带发展、国家研发基金、美国科技理工教育战略有关的知识产权;六是数字版权政策;七是执法政策。该战略将体现美国全面提升自身在知识产权领域全球竞争力和领导力的总体部署。
二、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美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包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司法部、版权局、专利商标局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资源分散,保护效率低下。针对于此,2009—2010年,除常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之外,美国政府正试图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通过强调机构协作、有效整合政府资源,打破美国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各自为政的局面。
2009年12月,根据《2008年知识产权资源和组织优化法》设置的美国首任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维多利亚·艾斯比奈尔走马上任,协调员直接向总统汇报工作,负责监督和协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和司法部等多个部门协同打击盗版以及商标假冒的工作。同时,美国国会批准了3000万美元的资金以支持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的工作,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打击联邦和地方的互联网高科技盗版犯罪。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联邦检察官以及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都将获得该笔资金的资助。
2010年2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成立知识产权特别工作组与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艾斯比奈尔展开密切合作,以专门打击国内和国际的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为目标。在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这一特定机构的协调之下,美国的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将更加全面和有力。
2010年6月,美国政府批准公告了由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艾斯比奈尔提出的《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战略计划》,该战略计划几乎涵盖美国政府知识产权执法的所有领域。采取措施包括如阻断假冒药品的流通、查找联邦合同中的侵权软件、促进联邦与地方执法机构的合作、减少互联网盗版等。该计划鼓励外国执法部门追究流氓网站并且增加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执法活动数量。计划还将对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展开长达120天的全面审查,以确定这些法律法规是否需要修改。
三、鼓励创新,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美国政府密切关注技术创新发展动态,对重点技术领域积极进行指导和扶持。鼓励创新,尤其是对重点行业大开绿灯,将成为美国知识产权的重点政策。《美国创新战略》明确表示,国家经济中一些特别重要的领域,单靠市场本身不可能产生令人满意的结果。在这些产业中,市场调节可能会失败,而政府的介入能够成为一种解决方法。为促进绿色技术、计算机、通信和可替代能源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一)绿色技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绿色创新”定为200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绿色技术已成为世界新一轮技术创新竞争的关注焦点。2009年12月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实施绿色技术专利申请加速审查项目,将该领域申请的平均审查期限由40个月作出终审缩至平均12个月左右,大力加快美国对绿色技术的开发和部署。
(二)软件与商业方法
2010年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备受瞩目的Bilski案作出判决,确定商业方法在特定条件下属于可专利主题。美国专利商标局随即推出根据该判决指导专利审查员进行审查的新《过渡性指南》,使美国技术企业在未来依据专利法律保护软件创新和商业方法获得更大的支持。
(三)手机技术
2010年7月26日,美国版权局发布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的修订结果。此次调整包括三个主要免责措施:重新恢复关于手机解锁的免责条款,新增关于智能手机越狱的免责规定以及新增关于在转换型、非商业作品中使用视频片段的免责条款,为美国开源爱好者们进一步解除束缚。
四、减少专利积压、提高专利质量
据美国商务部近期公布的一份名为“专利改革——激发创新、提高经济增长并创造高薪职位”的报告称,美国经济增长的四分之三由技术创新推动,而美国的申请积压(当前有75万件申请)造成的“创新过时”导致美国经济每年损失达亿万美元。
奥巴马总统2011财年政府预算提案给予USPTO2011年的预算总额达到23.22亿美元,超出国会2010年批准拨款23%。奥巴马政府在预算中承诺将继续支持授予USPTO增收临时附加费以及设定收费标准的权力。2010年7月,美国国会又通过法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追加2010财年拨款1.29亿美元,奥巴马迅速签署了该法案并明确指出,该笔经费将用于减少专利申请积压。
美国新任专利商标局局长卡波斯上任以来便将减少专利积压和提高专利审查质量作为工作重点。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其领导下动作频频,推出了一系列改进审查效率的措施,包括“项目交换”计划、延长临时专利申请期限、检察专员试行项目、建立三种专利审查途径、修改审查员“统计系统”和修改专利审查员绩效标准等。这些措施相对于以往的措施,最大的区别在于更多地鼓励申请人或利益相关方参与到专利审查程序中来,给予申请人更多的选择余地;此外也倡导给予审查员更多的自主权,注重对审查员的激励。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动态》第25期)